梅毒的治疗:
WHO(世界卫生组织)推荐的最好治疗梅毒首选药物为长效西林(苄星青霉素)。经充分治疗的患者,应随访2~3年,严密观察其血清反应滴度下降与临床改变情况,如无复发作即可终止观察。
一、早期梅毒(包括一期、二期梅毒及早期潜伏梅毒)
1、青霉素疗法
(1)苄星青霉素(长效西林)。(2)普鲁卡因青霉素。
2、对青霉素过敏者
(1)盐酸四环素。(2)强力霉素。
二、晚期梅毒(包括三期皮肤、粘膜、骨骼梅毒、晚期潜伏梅毒)及二期复发梅毒。
1、青霉素
(1)、苄星青霉素。(2)、普鲁卡因青霉素。
2、对青霉素过敏者
(1)、盐酸四环素。(2)、强力霉素。
三、心血管梅毒
应住院治疗,如有心衰,首先治疗心衰,待心功能代偿时,从小剂量开始注射青霉素,如水剂青霉素。如下方案治疗(为避免吉海氏反应,可在青霉素注射前一天口服强的松)。
1、普鲁卡因青霉素。2、四环素。
四、神经梅毒
应住院治疗,为避免治疗中产生吉海氏反应,在注射青霉素前一天口服强的松。
1、水剂青霉素。2、普鲁卡因青霉素。
五、妊娠梅毒
1、普鲁卡因青霉素。2、对青霉素过敏者,用红霉素治疗。但其所生婴儿应用青霉素补治。
六、胎传梅毒(先天梅毒)
1、早期先天梅毒(2岁以内)脑脊液异常者:
(1)水剂青霉素。(2)普鲁卡因青霉素。
脑脊液正常者:苄星青霉素。如无条件检查脑脊液者,可按脑脊液异常者治疗。
2、晚期先天梅毒(2岁以上)普鲁卡因青霉素。
8岁以下儿童禁用四环素。
先天梅毒对青霉素过敏者可用红霉素治疗。梅毒治疗应该注意,梅毒诊断必须明确,治疗越早效果越好,剂量必须足够,疗程必须规则,治疗后要追踪观察。应对传染源及性侣或性接触者同时进行检查和梅毒治疗治疗。
七、外部治疗:配合外部治疗其目的是清洁、保护创面和杀灭病原体。
梅毒治疗的注意事项:
1、 梅毒患者首次可发生“吉海反应”,即治疗后12小时内,因青霉素迅速杀死梅毒螺旋体释放异性蛋白所致。病人有发热、寒颤、不适、关节痛、恶心及头痛等流感症状,梅毒病损可暂时加重,反应严重者可出现过敏性休克。所以有人主张先用2~3天少量强地松预防。
2、 治疗后观察期间,每次复查均须作详细的体格检查(包括胸部透视),晚期梅毒及神经梅毒需作脑脊液检查。治疗后应定期复查,以确定是否需要重新治疗。
3、 孕妇、儿童不宜用四环素,以免母亲肝中毒、胎儿牙齿釉质黄染以及抑制胎儿骨的发育。除梅毒孕妇应用红霉素治疗外,一般对其新生儿不进行预防性治疗,但要观察到血清试验转为阴性为止。